bet28365365手机版政务公开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10-10 来源: 固原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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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两权”监督制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税收,根据固原市政府和区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固原市国税局机关。

第三条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提高税务机关工作透明度,推行阳光办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争创“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形象、一流业绩”,促进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可信,办事结果要公平公正。

(三)讲求实效原则。政务公开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四)利于监督原则。政务公开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五)相互衔接原则。政务公开要与服务承诺制、党风廉政责任制等相衔接。

第五条推行政务公开的目的

(一)提高税务部门和人员的办税和办事效率,方便纳税人和群众办事。

(二)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三)强化“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的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四)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第六条推行政务公开应把握的问题

(一)要把握重点,确保实效。推行政务公开,要抓住重点,紧紧围绕国税工作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来展开:一是要抓住代表国家实施税收执法权的部门(岗位)和事项;二是抓好行使行政管理权的部门(岗位)和实施过程;三是纳税人或干部职工普遍关心或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

(二)要积极稳妥,稳步推进。要巩固和深化“文明办税八公开”成果,同时根据“两权”监督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粗后细,不断完善提高的原则,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使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建立机制,逐步规范。各级对于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和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事项以及主要环节,都要实行办税、办事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章 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税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涉及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执法权运用需要向群众公开的事项;涉及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除要求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实行政务公开。

第八条税收执法权应公开的内容

(一)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对纳税人的法定权利和应尽义务公开。

(二)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对现行的和停止执行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公开。

(三)征管办法、服务规范公开。对税务登记办理、纳税申报制度、评税办法、税款缴交办法、发票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工作规范公开、对纳税人承诺事项公开。

(四)税务违章违法处罚标准公开。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偷、骗、抗、欠税的处罚标准公开。

(五)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公开。对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公开。

(六)受理投诉部门和举报电话公开。对稽查、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

(七)税务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公开。对税务人员违反“八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向纳税人公开。

第九条行政管理权应公开的内容

(一)重大决策公开。各级税务机关涉及编制调整、机构设置、重大人事变动、年度税收任务、重大开支等,以及与税务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要适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

(二)人事管理公开。各级的公务员招录,干部职工的调动、任免,干部职工晋级提职和评先评优等重要事项,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应将有关政策或条件和结果在本单位公开。

(三)财务管理公开:各级必须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在本单位公开。

(四)物品管理公开。各单位要将固定资产配备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以及各种重要物品的管理使用,应定期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

(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每年在向上级报告廉洁自律情况的同时,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报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

(六)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公开。干部职工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德、能、勤、绩、廉”的民主评议结果,要向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及时公布。

第三章 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政务公开应根据所需公开的内容和条件,灵活选择最具实效的公开形式。主要有:

(一)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专栏、设置意见簿、办事卡片等形式公开;

(四)通过本单位信息网络公开;

(五)凡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语言和操作程序,接受纳税人监督;

(六)设置举报箱和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级税务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统一管理,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公开资料的采集和实施公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业务管理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及时主动地提供有关政务公开的资料;各征收单位和执法单位要按照税收执法权公开的内容落实公开事项。

(三)改革创新,力求深广。各单位政务公开要结合业务实际,突出部门特点,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着眼于增强透明度改革创新公开的形式,使政务公开围绕公示、承诺、监督、追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四)规范运行,长抓不懈。各级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一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运行,并逐步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第四章 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要把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作为完善和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的重要措施,抓好落实。

第十三条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达标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尤其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重大事项或突出问题,要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五条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专项检查或结合执法监察、巡视检查工作进行。

第十六条经考核检查,对政务公开措施到位、效果明显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不力,或政务公开制度不落实的单位,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bet28365365手机版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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