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强生态建设”精神要求,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于2017年12月1日平稳开征,泾源县国税局着眼大局,立足实际,主动作为,水资源税征收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到位。
一是抓认识领会。成立“一把手”牵头负责的水资源税征收准备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召开水资源开征专题会议,认真领会资源税改革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原则,吃透精神,认清意义,理顺体制,主动参与,积极行动,为水资源税开征做足思想准备。
二是抓学习培训。组织全员对《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国税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宁财(税)发〔2017〕773号)等相关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掌握水资源税征收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要求;组织业务骨干对河北省有关水资源税做法进行研讨学习,进一步深化对水资源税原理的理解,做到将理论学深、吃透,为水资源试点工作夯实理论基础。
三是抓协作机制。及时向地方政府进行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积极与县财政局、水务局等部门联系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水资源税征收准备工作的通知》,通过了《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水资源税征收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逐条分解了征收准备工作的各项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为部门间有序对接和工作配合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起了“县主要领导主持、税务部门牵头、地方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人联络、定期联席会议分析”的协作机制。
四是抓调研摸底。利用我县管户少的优势,按照“信息全面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原则,重点对水务主管部门移交的纳税人基本信息、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用途、取水用行业、取水许可量等信息实地全面进行核实;依托金税数据集成,大数据筛选、分行业核实,对照试点水资源税征收范围,提取可能为“水资源税纳税人10户,与水务主管部门核实。建立起了纳税人名册和基础税源数据库,完成了水资源税档案资料交接工作,为夯实税源基础提供了充分的数据保障。
五是抓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将水资源税开征相关内容向纳税人进行宣传。采取上门辅导、一对一上门宣传等形式,宣传水资源税相关内容,收集纳税人对水资源税征收的意见和建议,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水资源税开征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