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灵武市公路货物运输业营改增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 宁夏国家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从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我区的交通运输业也全部转到了国税机关进行管理和征收。四年来,营改增切实解决了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全链条抵扣的税收制度,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后劲。本文以灵武市交通运输业为例,探讨营改增前后交通运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灵武市公路货物运输营改增后税收管理现状

公路货物运输是交通运输业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灵武市作为内陆县区,货物运输的主要形式以公路运输为主,尤其在促进西部大开发、宁东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一带一路”以及城镇化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管户情况

截至到2016年年底,灵武市国税局管辖公路货物运输纳税人909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6户、小规模企业16户、个体户857户,从业人数1314人(见表一)。

表一  灵武市公路货物运输纳税人户数情况变化表









单位:户

 税户类型

 

总计

 

合计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企业

个体运输户

年度  户数

纯运输户

兼营货物销售户

纯运输户

兼营货物销售户

纯运输户

兼营货物销售户

纯运输户

兼营货物销售户

2013年

339

339

0

18


7


314


2014年

738

735

3

21

3

8


706


2015年

879

874

5

23

5

10


841


2016年

909

899

10

28

8

14

2

857















根据纳税人登记情况来看,从事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和个体户在逐年增加,尤其是2014年从339户增加到了738户,增幅达到117.70%,之后逐年放缓,平均增幅为11.59%。从表中看到,混营企业占比逐渐增高,从2013年只有纯运输企业到2016年混营企业占到运输企业总数的19%,有些运输企业已开始拓展或多元经营。

(二)成本费用情况

从灵武市公路货物运输行业2013年--2016年成本费用占比情况统计分析看,该行业油料、路桥费、人工、车辆折旧、修理费、轮胎(配件)等支出占据了成本费用的大头,分别占到了62%、13%、8%、6%、3%、3%(见表二)。

表二   灵武市2013年8月-2016年公路货物运输行业费用支出及占比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  度

项  目

2013年-2016年

2013年8-12月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油料(耗)支出

31604.53

61.3%

881.66

32.0%

7906.6

62.3%

11367.54

60.0%

11448.73

66.6%

轮胎(配件)支出

1405.82

2.7%

208.67

7.6%

257.75

2.0%

357.15

1.9%

582.25

3.4%

修理费支出

1705.48

3.3%

218.51

7.9%

398.78

3.1%

575.69

3.0%

512.5

3.0%

固定资产折旧

3342.48

6.5%

474.25

17.2%

1285.21

10.1%

919.02

4.9%

664

3.9%

人工支出

4311.26

8.4%

339.52

12.3%

1185.7

9.3%

1504.36

7.9%

1281.68

7.5%

办公用品支出

60.76

0.1%

6.77

0.2%

20.58

0.2%

14.79

0.1%

18.62

0.1%

路桥费支出

6305.71

12.2%

579.84

21.1%

998.33

7.9%

2480.92

13.1%

2246.62

13.1%

车辆保险费支出

693.82

1.3%

44.04

1.6%

203.59

1.6%

226.23

1.2%

219.96

1.3%

租赁费支出

862.04

1.7%



281.8

2.2%

371.6

2.0%

208.64

1.2%

外租车运输费支出

1274.44

2.5%



145.5

1.1%

1119.64

5.9%

9.3

0.1%

合  计

51566.34


2753.26


12683.84


18936.94


17192.3

















 

(三)经营税负情况

灵武市交通运输业自营改增后,货物运输行业整体经营情况呈现前两年逐步走高,后两年趋于走低的现象,行业整体呈现亏损态势,并且亏损额渐趋增加,盈利面只有15%。增值税税负逐年降低,达到了该行业营改增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见表三)。

表二  2013年—2016年收入、税金及利润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  度

项 目

2013年8-10月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2401.14

13515.35

20349.28

17397.65

利润(亏损)

-161.25

-468.36

-540.89

-568.85

企业所得税

2.3

23.95

26.44

50.11

增值税

97.60

235.51

332.93

281.63

增值税税负(%)

4.06%

1.74%

1.64%

1.62%









(四)税收管理模式

灵武市国税局对公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征收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对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发票的供量按需供给;二是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个体户适用核定征收与发票适用相结合的征收管理;三是对其他未登记的临时个体运输户适用代开发票和督促办证的管理模式。

二、公路货物运输业营改增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货物运输行业运价低,盈利空间小。公路货物运输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以竞标方式获取运输(合同)业务,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仍以超载运输为主的定价模式,导致恶性竞争运价过低,运输价格接近成本价,标准吨位拉运亏损,随着国家在治超治限上力度愈来愈大,运输企业利润空间低,所有企业的盈利面仅有15%。

2.公路货物运输企业资金周转时间长,压力大。一是运输行业一般采用的都是先挂账后结算,结算周期长,一般结算周期在1~3个月或更长;二是投标费用高,投标时要缴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还需要缴保证金,金额大,占用时间长;三是运费结算方式主要以转账和承兑,亦有少量的以物易物,承兑占到50%左右,且贴现成本高;四是燃油、运费、人工、路桥费、轮胎(配件)及修理费必须公司先垫付资金。

3.运输行业竞争加剧,对本地运输企业冲击大。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大融合的阶段,部分外省区规模较大的运输企业来灵武市承揽运输业务,因其规模大,实力强,在很多运输业务竞标中占有优势,无形中挤占了当地运输企业的市场份额,对当地运输企业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路货物运输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运输行业运行模式的多样性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由于运输行业市场分散、流动性强、跨区域跨行业经营和隐蔽性等特点,行业运行呈现多样性,企业管理比较复杂,纳入税务管理的货运业户明显不足,在灵武市就有867户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体货运户,占到该局公路货物运输管户的94.28%,所拥有车辆占到总车辆的73%。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未办证的个体运输户服务业务是游离在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之外的,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

2.财务核算不健全,随意性大,账目混乱。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性,很多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都是由司机在平时工作中索取、收集和整理后交给财务部门的,这些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及时性难以保障,再加上挂靠运营模式的存在,被挂靠企业难以掌握挂靠车辆的经营情况,使得企业在财务核算上不够全面和真实,小规模企业更是经营随意性大,以现金交易为主,凭证残缺不全,真实经营情况难以查实。

3.增值税进项抵扣不完整,虚开现象严重。营改增后,增值税核算模式实行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由于路桥费和人工支出不能取得进项税额,再加上车辆修理大部分在个体维修店进行修理保养,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车辆临时在一些小加油站或在外地加油站加油,对方只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有24%~30%的成本费用就无法取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完整,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低,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为了降低税负,一些纳税人就到处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存在虚假抵扣的现象。

4.由于交通运输服务主业与仓储、装卸和搬运服务在本质上就是紧密相连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完全区分,但交通运输业的税率是11%,而仓储、装卸和搬用属现代服务业的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运输企业就多计仓储、装卸、搬运收入而少计运输收入,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5.挂靠运输比较普遍,难以监控,存在执法风险。个体运输户为了获取对外经营活动许可,经常要通过挂靠运输企业来开展对外运输业务,但由于挂靠车辆的所有权不属于被挂靠企业,其车辆本身及其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能在被挂靠企业列支和抵扣,导致被挂靠企业的税收负担加重。加之被挂靠企业对挂靠车辆的实际经营情况难以了解和掌握,只为挂靠人代开发票,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

三、对营改增后加强公路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健全企业财务核算

加强对公路货物运输纳税人营改增相关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督促企业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通过代开的方式对外提供专用发票,倒逼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机制,增强货物运输企业依法纳税意识,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二)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强化行业税收管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当前正在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其行业共性实施专业化管理,建立专门的税源管理队伍,强化管理员责任,形成行业管理模型。同时,应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管理队伍是做好该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保证。通过人员配置,岗责体系设置、绩效考核等,确保税收管理措施执行到位。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对信用级别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对风险等级低的纳税人主要做好风险提示提醒,促进纳税人自我修正、自愿遵从;对信用级别高、无风险的纳税人避免不当打扰。

(三)推行“互联网+税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推进税务信息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试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模式,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2.充分应用金税三期工程和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加强与车管、交管和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利用其车辆信息管理平台,共享车辆管理信息,及时掌握货物运输企业自有车辆、租赁车辆、挂靠车辆、个体运输户和外省运输企业的有关信息等情况,强化对运输企业的监管,防止纳税人虚报财产、虚开发票以及做假账等行为。

3.加强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相关涉税信息的采集。对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制作统一格式的《货物运输明细单》,如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起止地点、起止时间、车牌号码、发货人、提货人、单位运价、行驶里程和耗油(气)量等。这样税务机关就能够有效推算出货物运输企业的收入及燃料耗损、轮胎配件和保养支出,进而确认其收入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和相关成本列支是否真实、合理。

(四)完善发票管理,切实降低税负

1.打通抵扣联条,确保有进项就可以抵扣。建议将交通运输业可能发生的抵扣项都纳入营改增,扩大抵扣范围,确保应抵则抵,进一步简化代开申请流程,简化开票程序,方便企业代开发票。

2.规范一般纳税人认定政策。增值税的特点就是环环抵扣,这样就可以防止重复征税。为了更好地保持抵扣联条的完整性,建议取消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让所有的企业都有抵扣能力,都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建议取消简易征收的方式,做到凡是进项都可以抵扣。

3.规范发票使用。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要加强管理,不能任由其乱开发票,为了开发票而开发票。对于开具的发票要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开具的每一张发票都真实可查,坚决打击虚开、乱开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作者单位:灵武市国税局)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信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