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 负责拟订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 负责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局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局后勤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1.负责本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和政策效能评估;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法制宣传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承担本局税收科研和税务学会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落实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税政科
1.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认证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2.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3.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组织开展反避税、情报交换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担国际税收研究会有关工作。
4.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6.负责财产和行为税以及各类地方附加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各税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四)税源管理科
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五)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1.负责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2.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局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六)人事教育科
1.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2.负责落实巡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组织对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制教育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指导本局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4.负责党群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日常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活动;承担统战工作。
5.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协调本局离退休干部活动。
6.承担本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七)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八)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办理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
(九)信息中心
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组织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安全管理。